本文原始刊載於 Plurk
介紹愛爾蘭自從 2015 年通過跨性別免術換證《性別承認法案》(缺乏討論) 以來成立的婦女倡議團體 Women’s Space Ireland。
愛爾蘭於 2014 年 12 月通過《性別承認法案 (Gender Recognition Act)》1,其中條件需要醫師證明,16-17 歲青少年變更性別需經過法院命令等等。
她們主要提倡女性基於生理性別的權利 (women’s sex-based),官網有相當多關於女性單一性別空間的討論資源。
介紹
Women’s Space Ireland 支援所有人過上有尊嚴的生活,不受歧視和騷擾的權利。
歧視仍然是愛爾蘭婦女和女童面臨的一個問題。從政治生活中缺乏代表性到家庭暴力和性暴力受害者人數眾多,從許多方面可以看出這一點。
瞭解對婦女和女童的暴力和歧視是由於我們的生理性別 (biological sex) 而發生的,這對於解決這些問題至關重要。這就是為什麼保留性 (sex),而不是性別認同 (gender identity),作為解決性別歧視 (sexism) 的基礎是重要的。
婦女和女童有權保留獨一性別空間的權利 (single-sex spaces); 提供廁所和更衣設施的隱私、安全和公平; 監獄和醫院病房空間,體育,獎項,女同性戀社會管道和政治代表。
這個空間提供了一個機會來考慮與性別 (sex) 和性別認同 (gender identity) 有關的討論中產生的問題。
背景
由於在這個問題上缺乏辯論,大多數愛爾蘭人不太可能知道 2015 年《性別承認法案 (2015 Gender Recognition Act)》的影響,即男性現在可以自我認同 (self-identify) 為女性(女性自我認同為男性)。那些使用性別識別證書的人可以用新的出生證明代替原來的出生證明,用他們新的首選性別取代出生時對性別的合法記錄。
然而,作為 HSE 和 TENI 製作的全科醫生指南,“並非所有跨性別者都在醫學上過渡(無論是荷爾蒙還是手術)。沒有一種標準適合所有人。
作為這個問題的利益攸關者,可以預期婦女對男子希望被人同為婦女有自己的看法。沒有就這一重大變化徵求愛爾蘭婦女的意見,立法者放棄了生物學事實 (biological truth),轉而支援法律虛構 (legal fiction)。
1979 年《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於 1985 年由愛爾蘭批准
正如《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隨後的國際協定所規定的那樣,我們作為婦女的權利以我們的性別為基礎,聯合國將其定義為「區分男女的身體和生物特徵 (the physical and bi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that distinguish males from females)」。
然而,正如婦女人權運動所說
「在許多國家,國家機構、公共機構和私人組織試圖強迫人們根據『性別認同 (gender identity)』而不是性別 (sex) 來識別和提及個人。這些事態發展構成了對婦女的歧視形式,損害了婦女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和集會自由的權利。
聲稱具有女性『性別認同』的男性 (Men who claim a female ’gender identity’) 能夠獲得為女性預留的機會和保護。這構成了對婦女的一種歧視 (discrimination),危及婦女享有安全、尊嚴和平等的基本權利。」
她們最近是在忙《平等法 EQUALITY LEGISLATION REVIEW》修法的公眾諮詢。可以發現台灣並不孤單,其他國家的女性也在同一條戰線上奮戰。
(註: 愛爾蘭平等法我沒有看過全文,若跟英國平等法精神接近,大概是混合性別/信仰/人種平等/反歧視法的法案)
她們 LOGO 的顏色,白綠紫,在英國歷史上是爭取女性參政權時團體曾用過的顏色,目前推特上支持女權對抗跨性別運動的人也會在暱稱上用上這三個顏色。
推特發文 :
「性別認同」將被添加到我們的平等立法中,儘管現在才舉行公眾諮詢。
該承諾是在 2020 年政府計劃中做出的,該承諾未與受其影響最大的利益相關者(女性)協商而做出。 1
「政府計劃承諾修改平等立法中的性別基礎,以確保因性別認同而受到歧視的人能夠利用這項立法。」 2
政府是否應該賦予男子使用婦女空間的權利?
愛爾蘭人權與平等委員會 The Irish Human Rights and Equality Commission (IHREC) 表示,跨性別者已經受到我們平等法 (equality legislation) 的保護。
正如歐盟法院EU Court所認定的那樣,那些經歷過性別重新分配 (gender reassignment) 的人也是如此。 3
但這與「性別認同 (gender identity)」不同。那麼,為什麼 IHREC 去年說:
「委員會建議修改平等法案,明確禁止對跨性別、非二元和雙性人 (transgender, non-binary and intersex people) 的歧視?」
我們仍在等待答案。 4
TENI, Transgender Equality Network of Ireland 說
「一些(但不是全部)跨性別者接受手術以使他們的身體與性別保持一致。」
2015 年美國跨性別調查發現,12% 或更少的人接受過任何生殖器手術,因此大多數人可能是完整的男性。 5
為什麼要期望婦女和女孩在我們的私人空間(例如廁所、更衣室、單身俱樂部(例如女同性戀、運動、住宿)中擁有無法定義的「性別認同」)擁有完整無缺的男性 (fully intact males)? 6
TheCountessIE 有一封模板信,可以非常簡單地讓政府了解您的觀點。
面對性別認同意識形態的衝擊,請支持婦女和女童的基於性別的權利。 7
Gender identity to replace sex
NB 目前,根據我們的平等立法,女性和女孩可以免於與男性在一起,因為我們特別容易受到傷害並且需要隱私,例如在廁所或更衣室。 8
FLAC (自由法律諮詢中心) 未能支援婦女基於性別的權利
將「性別認同 (gender identity)」添加到 2000 年《平等法 Equal Status Act》中保護免受歧視的第一個理由——性別 gender ——使目前基於我們的性別 (sex) 為婦女和女童提供的保障和保護面臨風險。 9
#SaveOurSpaces #WomenWontWheesht
推文裡提到的兩篇文章:
如果我們的平等立法被修改以包括「性別認同」,它可能會有效地廢除婦女和女孩單一性別提供服務或空間的權利。為什麼一些男人的要求應該淩駕於婦女和女孩的權利之上?
這篇有解釋修法原委/愛爾蘭各機關回應/各方對跨性別的見解等,及她們在平等法修法聯署信的立場
〈 FLAC (自由法律諮詢中心) 未能支援婦女基於性別的權利 〉
根據我國的平等立法,婦女和女童因性別而得到保護。FLAC 剛剛發佈了關於就審查該立法向公眾諮詢提交意見的指南。為什麼他們沒有提到保護婦女和女童權利的必要性?
“FLAC 認為,法律可以用來促進公共利益,實現更大的平等,特別是對於更邊緣化和處於不利地位的群體。
“如果法律或法律規定明顯不公平,歧視性或不反映社會現實,FLAC 就會開展運動,以實現有利於公共利益的法律變革。
社會現實是,由於我們的生物學,我們在男性暴力面前的脆弱性,以及我們在提供某些服務(如更衣室和廁所)時對隱私和尊嚴的需求,婦女和女孩仍然需要我們的平等立法的保護。婦女和女孩屬於在男性暴力方面處於不利地位的性別,為了減輕我們自由的邊緣化,需要持續的保護,例如,如果女性感到恐懼,她們不會使用混合性別更衣室。
在 FLAC 的指導意見中沒有提到目前存在的「性別理由」下的豁免,也沒有提到為什麼可能存在這種豁免以及婦女和女孩是否繼續需要這種豁免。對於為什麼目前的這一法律規定不公平或為什麼它可能是不公平的歧視,沒有提出任何論據。沒有理由說明為什麼具有「性別認同」或自稱「非二元」的男性需要使用女性空間。
女性、成年女性和將成為女性的女孩與聲稱自己是非二元性別或具有女性性別認同的男性沒有任何共同之處,除了共同的人性和保護免受歧視的需要。促進男女平等並不一定意味著在所有情況下都對兩性都一視同仁。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目前在某些情況下根據性別理由有豁免權。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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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y capture behind our ba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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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