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女性空間守護協會」成立宗旨書

日本「女性空間守護協會」成立宗旨書

翻譯來源

『女性スペースを守る会』を設立しました(『女性空間守護協會』成立了)

日期 / 2021 年 9 月 17 日

作者 / 女性スペースを守る会

譯者 / 雪山行者

校對 / 隱君子

「女性空間守護協會(女性スペースを守る会)」是為了保護女性權利以及女廁等女性專屬空間而成立的日本非營利組織。以下為該協會的成立宗旨書。


「女性空間守護協會」成立宗旨書

2021年9月18日

🟣本協會為…

針對 LGBT 等新法令中,允許自認為女性的人士(也就是所謂的無術男跨女,意即並未對身體感到不安,性取向為女性、男性、雙性戀,生理以及法律定義上的男性)可使用女廁等女性空間的規定提出質疑,期望停止實行具爭議的『性別自我認同』法規並要求國會對其進行充分審議之協會。

(譯註:按照前言定義,下文出現的「自認為女性的人士(原文:女性自認者)」,將一律譯為「無術男跨女」。)

宗旨書 提要

🟣我們是…

① 期望守護前人付出心血爭取而來的「女性專屬空間」。

② 認為不論是「陽剛」的女性、還是「陰柔」的男性,尊重不同的氣質才是「多元性別 *」。

(*譯註:譯者認為此詞彙若用更符合中文語感的說法來說明,可稱為「打破性別框架」。)

③ 規範「性別自我認同」這概念和主張的法規是一個相當新的規範,希望能讓大眾明白它並非是「性別認同障礙者變更性別特別條例」的延伸。

④ 即使只是「訓示規定 *」,「尊重性別自我認同」,這也代表官方承認無術男跨女可以進入女性專屬空間,我們非常擔憂這在實務上將造成裝成女性的男性能輕易地進入女性專屬空間。

(*譯註:原文「理念法」為日本法律詞彙,為定義基礎概念,且無具體規定與罰則的法條。我國相近的例子有:中華民國憲法、環境基本法,或者是民法第 1084 條。)

⑤ LGBT 法案中要求須「尊重」自我認同為「女性」的性別認同,而造成生物學及法律所定義的女性,與自認為女性的男性在法益上產生衝突,我們希望政府能詳加探討這個問題。

⑥ 「性別自我認同」在家暴庇護中心、女子體育競賽、女子大學跟為促使男女從政人數相當而設置的「婦女保障名額」等議題上,都具有極大爭議,我們要求停止施行相關政策,並喚起更多國民來參與此項議題,以及要求國會要充分審議相關規範。



…… 以下 全文 ……

「女性空間守護協會」成立宗旨書

2021年9月18日

女性空間守護協會──要求慎重審視 LGBT 法案「性別自我認同」的協會──其成立宗旨如下。


🟢1

國會現正閉會審查「消除歧視性傾向與性別自我認同之相關法案」(第 197 屆眾議院第 12 號),自民黨也在研擬 LGBT 理解促進法。

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和人格權,也認為這些權利應該得到尊重。 然而,LGBT 中的「T」,也就是跨性別者,我們認為有必要針對與其相關的『性別自我認同』進行充分的研討。

我們尤其憂心女性廁所之類的女性專屬空間能否受到保障,因此本協會於焉成立。


🟢2

若直接通過這項新法令,是不是等同肯定了那些自我認同為女性,但身體仍然是男性的無術男跨女,可使用不特定多數人會使用的女性廁所的權利呢?到處都可看到這類的言論,著實令人不安、恐懼。(因為)無術男跨女在法律上是男性,並不見得對自己的身體抱有不協調感。

在記者說明會上,儘管倡議者表示「放心吧,不會有穿著男裝的人進入女性空間。」,但換言之,這句話的意思是「只要穿著女裝,任何男性都能進入女性空間。」

說到底,「只要穿著女裝就是女性」這句話,就是否定了尊重「多元性別(*譯註:譯者認為此處意即「打破性別框架」)」的法律中多元性別的意義,此番說明顯然是自相矛盾的。女性中也有具有陽剛氣質、體格像男性的人,男性當中亦有具備陰柔氣質、體型像女性的人,尊重且不歧視這些人與生俱來的他們的氣質樣貌,我們認為這樣做才是尊重「多元性別」。


🟢3

我國於 2003 年頒布了「性別認同障礙者變更性別特別條例」,至今已有約 1 萬人變更了性別。 這是保障每個人追求幸福的權利的珍貴的律法。

但性別自我認同的問題與前述完全不同。確實有些「跨性別」因為未成年或健康因素不能手術,而無法變更性別。然而「跨性別」裡,也有很多人並未對自己的身體感到不適,也不考慮動變性手術。

文章開頭的法案只定義出了「性別自我認同=對自己性別的認知」,並沒有將施行對象限定為對生理性別感到不適的人。

換言之,開篇法案中關於性別自我認同的部分,經常被誤解為「性別認同障礙者變更性別特別條例」的延伸,然而實際上,它是基於「性別自我認同」此一概念和主張的法案,其基礎和前者截然不同。


🟢4

請想想看。

即便只是訓示規定,其影響力也是相當巨大的,這會讓身體是男性的「無術男跨女」認為自己可以合法使用女性專屬空間,進而闖進女性空間。無術男跨女、打扮得像女人的男性,以及不懷好意的男性,三者在外觀上沒有區別,男性中有部分人士是危險人物,無術男跨女以及打扮成女性的男性當中也有危險人物。指出這些並不是歧視。通過這個法案,將會導致具危險性的人士更容易進入女性專屬空間。

一個人到底是無術男跨女還是生理女性、性取向是男是女等這些問題,根本無法一一在入口做確認,從人權的角度來說也無法這麼做。即使女性覺得哪裡不對,也因為對方有可能是合法進入女性空間的無術男跨女而猶豫,這使得報案變得比以前更加困難,警方也會怕發生這樣的問題。

在經濟產業省廁所一案中,東京高等法院 2021 年 5 月 27 日於判決中確實地指出無術男跨女的權益與女性的權益相衝突,因此並未接受原告的主張。雖然東京地方法院於 2019 年 12 月 12 日的判決同意了原告的主張,讓未接受變性手術的性別認同障礙者的原告可使用職場的女廁,但判決的範圍僅限於所工作的單位(經產省)。換言之,不管是就高等法院的判決,或是地方法院的判決而言,都沒有允許無術男跨女可以使用不特定多數人會利用的公共女廁。

但根據這項新制定的新法,就會在實務上演變成只要打扮成女性的男性,不管是誰都可以自由進出不特定多數人所利用的女性專屬空間。

此外,「無術男跨女」與穿著無關,恐怕男性也能隨意地進入女性空間。國外已經發生過類似的案例了。


🟢5

女廁等女性專屬空間,是女性長年抗爭的心血結晶。由於性犯罪多為男性所為,女性專屬空間可說是前人們歷經無數慘痛的案例,用血和淚贏來的成果。

女性在女性專屬空間中會更無防備(*譯註:因女性使用女性空間時,經常是在更衣、如廁或沐浴的狀態),因此會對生理男性感到恐懼。如果將女廁開放給男性使用不只會導致被拖入隔間內侵害、在隔間內被偷拍和竊聽的受害案件增加,使用過的生理用品被看見或被取走的狀況也會變多。此外也有人擔心,缺乏警戒心、抵抗能力的女孩以及殘疾婦女,他們受到性侵害的機率會上升。

反觀無術男跨女使用女廁的理由是:因為在男廁會被其他男性行注目禮,所以不敢進去;而且自我認同是女性,卻被其他人當成男性的話,會讓他們很難過。

請權衡一下雙方的權益孰輕孰重。 顯而易見的,女性的權益更值得受到保護。

此外,對於無術男跨女所需的權益大多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解決。例如在「女廁」「男廁」以外加設「性別友善廁所」,或是針對男性多樣性的問題,將男廁更名為「男女廁」,雖然男性會對無術男跨女感到困惑,但並不會害怕他們,無術男跨女也比較容易進入標有「男女」等字樣的廁所。無術男跨女的合法權益,可以利用像這樣的其他方式來得到保障。

開篇法案裡說要「尊重」認為自己是女性的性別自我認同的部分,很容易就被無術男跨女解釋為他們可以進入女廁,當然有必要再次檢視法案的內容。


🟢6

除了女廁以外,「性別自我認同」還有其他相關的問題。

女性公共澡堂和溫泉的問題、家暴庇護所的問題、女子體育賽事的公平性、女子大學、政黨的性別均等制(男女人數相等制),以及各式各樣諸如「婦女保障名額」、包括無術女跨男(生理/法律上為女性)在內的監獄和自衛隊的配置、統計等多面向的問題。可以想見這將會讓醫療現場一片混亂。

或許訓示規定可以個別討論,但毫無疑問的,在問題堆積如山的情形之下,國會應該要認真的去研究這項法案。若認為「不過只是個訓示規定」就輕忽大意,在沒有進行充分審視的情況下貿然施行,不僅違背國會應盡的職責,也將在未來引發社會混亂。


🟢7

我們曉得至今為止都有「穿得像女人的男性」會偶爾使用女廁,有些女性選擇容忍,是因為不想傷害那個人,同時也想避免惹上麻煩,但有時仍會感到不安。

然而正在審議該法案的現在,我們只能明確地表示:不應公開承認無術男跨女或「打扮成女性」的男性有使用女廁所等女性專屬空間的權利。

綜上所述,我們希望能立即停止施行具爭議性的「性別自我認同」相關之法案,並在更多民眾來討論這個議題的同時,也會敦促國會對其進行充分審議。

此為本協會的宗旨書。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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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瀧本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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