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獄中女性的陳情信:有沒有人考慮過一個生理男性獄友能對我造成多大的身體傷害

來自獄中女性的陳情信:有沒有人考慮過一個生理男性獄友能對我造成多大的身體傷害

翻譯來源

“CONSIDER HOW MUCH PHYSICAL DAMAGE A BIOLOGICALLY MALE INMATE COULD DO TO ME”美國婦團「女性解放前線」(Women's Liberation Front,WoLF)

日期 / 2022 年 1 月 11 日

作者 / Joanna

譯者 / An

校對 / 推特迷因

婦女解放陣線 (WoLF, Women’s Liberation Front) 主要關注影響美國婦女的議題,尤其是那些被主流女性主義組織所忽視的。這個組織主張單一性別場域皆應依生理性別做區隔,並關注遏止男性暴力、停止對女性的商業性剝削、達成女性生殖自主權等議題。


有沒有人考慮過一個生理男性獄友能對我造成多大的身體傷害?
還是說,你們在等我因為昏迷而住院,或是等我成為另一個統計數字:被註記為死亡的女獄友或受虐的婦女,或是另一件謀殺案的女當事人?

我的名字是喬安娜 (Joanna) [化名], 目前被關押在加州中部女子監獄 (Central California Women’s Facility, CCWF)。我不同意加州的參議院第 132 號法案 (SB 132) 1,這是由韋納 (Wiener) 參議員 2 撰寫、紐森 (Newsom) 州長 3 不負責任地簽署的法案。此法案宣稱其「支持加州懲教署 (CDCR) 4 努力為被監禁的跨性別、非二元和間性人群體提供一個安全、人性化、尊重和有助於康復的環境。」

可是,那些將被強制與他們同住的女性該怎麼辦?我們這些身體沒有他們那麼強壯的人,被迫和他們同住在一扇上鎖的門後,我們這些女人該怎麼辦?

既然這個法案直接影響到我們,並在所有層面危及我們 [……] 心理上、身體上、情感上、性的方面上和心靈上;為什麼我們不是參與這個決策的人之一?為什麼韋納參議員和加州懲教署秘書拉爾夫·迪亞茲 (Ralph Diaz) 以及「跨性別、非二元和間性人社群」,會認為我們女人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服刑的權利與此無關?

該法案所使用的模糊又缺乏定義的語言是極其危險的。我們的理解是,一名囚犯轉移 [至女子監獄] 的請求是否獲准,都不會受到其生殖器和犯罪史所影響。

請想像一下這有多可怕,我必須等待一個有陰莖、可能是性犯罪者的人被安排到一間牢房與我同住 (我身高 167 公分,體重 72 公斤),當我已經承受著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對心理帶來的影響,那些創傷來自性虐待、輪姦、被共犯強暴、童年/住家中的家庭暴力、虐待關係、情緒崩潰、被貶低為沒有人想要你/自己也不愛自己的存在、完全不信任男人、害怕與男性在狹小空間內相處、被困住且無路可逃、或必須輪流睡覺以保持警戒來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才剛花了 15 年時間重建自我,還有營造一個安全的環境來治癒自己。

任何參與獄中民調 5 的人是否知道我們女人必須/需要洗澡時應該怎麼做?或者他們知道,當我和一個肌肉量比我多 25%的人單獨關在一間牢房裡時該怎麼辦?懲教人員並不會每 15 分鐘就走動一次來進行牢房的安全檢查。他們甚至每小時來不到一次!

任何獄中民調的參與者,包括法案的作者,是否真正了解我們女監的牢房佈局,以及我們將共享的空間是多麼有限?請試著與你的女兒和她的朋友們一起住在你家的浴室裡,然後再告訴我你的感受。

有沒有人考慮過一個生理男性獄友能對我造成多大的身體傷害?還是說,你們在等我因為昏迷而住院,或是等我成為另一個統計數字:被註記為死亡的女獄友或受虐的婦女,或是另一件謀殺案的女當事人?

當一名生理男性獄友決定停止荷爾蒙療法時會發生什麼?比如理查·馬斯布魯赫 (Richard Masbruch) 6 在 2012 年的反應,那時他被恐懼的女獄友、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女獄友、感覺自己重新經歷創傷等的女獄友們給攻擊。所以當他毆打女友或虐待同房獄友時會發生什麼?截至目前為止,答案是加害人安全下莊而受害人無法發聲

那些明顯是為了實踐其心懷鬼胎的行為、才要求轉移到女監的生理男性獄友,不應被批准申請。如果他們的女性共同被告就關在他們申請轉移的女監中呢?我擔心我的生理男性共同被告會來這裡殺掉我,因為他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你怎麼能告訴我的家人和其他人,你能阻止這種事情發生?

一個人的權利不能以犧牲另一個人的權利為代價!我請求對參議院第 123 號法案進行修改,以解決這些嚴重的安全問題。我還想請求,不僅這一次修法,未來所有修法只要會直接影響到我們女人的身心狀況,都要確實將女性的權利納入其中。

謝謝您!


誠摯的喬安娜
筆於 加州中部女子監獄


  1. 加州的參議院第 132 號法案 (SB 132) 全名為 Senate Bill 132,又稱為《跨性別尊重、代理與尊嚴法》(The Transgender Respect, Agency and Dignity Act),於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並允許跨性別、非二元及間性人申請轉移到符合其「性別認同」的監獄。詳見加州懲教署對該法條的說明。對於該法的諸多缺失,請見 No Self-ID 翻譯文章:

     ↩︎

  2. 推行參議院第 132 號法案的加州參議員全名為史考特·韋納 (Scott Wiener),他本人為公開出櫃的男同性戀者。韋納曾推行多項極具爭議性的法案,比如參議院第 145 號法案 (SB 145),其中移除了成年人與 14 到 18 歲者發生性關係 (口交及肛交) 須登記為性犯罪者的舊規定,而他聲稱舊規定是針對 LGBT 族群因為異性戀性交 (陰莖與陰道性交) 並未被納入其中,但他卻未提出任何避免兒童遭受性虐待的新法案。更多有關韋納的爭議請見女性網媒《Reduxx》的報導。 ↩︎

  3. 現任加州州長全名為葛文·紐森 (Gavin Newsom),允許自稱女性的生理男囚犯轉移女監的參議院第 132 號法案便是由他簽署通過。 ↩︎

  4. 加州懲教署 (CDCR) 全名為 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 and Rehabilitation。 ↩︎

  5. 此處原文 survey 指的是加州懲教署於 2022 年 11 月公布的獄中民調,詳見 官方 PDF。 ↩︎

  6. 男跨女囚犯理查·馬斯布魯赫 (Richard Masbruch) 因在 1991 年犯下駭人聽聞的強姦罪而入獄,同時他也是第一個從男監轉移到女監的案例,當時參議院第 132 號法案甚至尚未通過。馬斯布魯赫在轉移到女監後,曾多次被指控 (因曾自殘陰莖而) 用異物性侵或攻擊女獄友。更多關於他所犯下的罪行,詳見報導 (備份)

    詳細事蹟 (來源):馬斯布魯赫在 1991 年在加州入室搶劫,他折磨且重傷了一對母女,並強暴了其中的女兒,對兩人皆留下終生的身心傷害。他逃到德州後,又因偷竊、入室竊盜及性侵未遂被逮捕,這之後,他在加州及德州的犯罪皆被判刑。在 Masbruch 入獄後,他在獄中試圖閹割自己,並成功了。

    他於 2005 年開始使用女性荷爾蒙,但並未進行其他的性別重置手術。他是美國第一個從男監轉移到女監的案例,參議院第 132 號法案那時尚未通過,當時的監獄官員說跨性別囚犯的收容以個案處理,但大致上是以囚犯是否有男性生殖器決定分配至男監或女監。在 Masbruch 進行約兩年半的荷爾蒙治療後,他被移至加州中部女子監獄。

    2012 年,有兩份為女性囚犯發起的請願,要求將 Masbruch 關押至男監或加州醫療監獄 (California Medical Facility),兩份請願及聯署人的留言,都提到他對女性獄友造成的威脅,包含對女性獄友的暴力攻擊、以外物性侵其他獄中女性,以及使大量女性受刑人感到恐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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