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性少數所受的壓迫時,也別忘了女性主義的原點

談論性少數所受的壓迫時,也別忘了女性主義的原點

本文原始刊載於 性別不是你說了算

筆者近日讀到臺大學生會性別工作坊於 11/9 在粉絲專頁的 PO 出的貼文,談論「身分政治」、「性別的解構」以及「女人應該與跨女結盟」等,讀著讀著,筆者不禁產生些許疑惑。

女性主義談論弱勢,但女性呢?

女性主義的思潮一波接著一波,LGBT+等性少數順著浪潮來到大眾的視野之中,要求大眾看見性少數在社會結構上的弱勢。不可諱言,性少數畢竟違反了父權制度(男性優越體制)下男女應各守其位的異性戀常規,往往容易成為質疑的標靶,然而,性少數對前述常規採取的反抗行動便是全然正確的嗎?

立基於女性主義所指出的父權概念上,反抗主流價值的支配也成為酷兒理論的根基之一,以反抗標準、擁抱邊緣與多元為本的酷兒運動所涵括的群體也愈發壯大:性少數、有色人種、邊緣性癖者,甚至擴及非人的動物與生態環境,許多女性主義者皆心懷救世大願,視之為女性必須為其抗爭的弱勢。

在此,並非要否認以上身分的弱勢面向,而是要詢問:「女性去哪裡了?」

時至今日,高呼「交織性」的團體們著眼於指定性別稱謂、出櫃與否、歸因不明的憂鬱症狀、體能輾壓女性的男人能否參加女性競賽,對邊緣者的情緒呵護備至,指稱女性擁有所謂「順性別」特權,是要自我檢討的壓迫者,真的嗎?

翻開數據,在政經資源獲取的面向上,我國 110 年男性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總薪資為 61,150 元,總工時 169.3 小時,平均時薪 361 元;女性總薪資為 49,809 元,總工時 163.8 小時,平均時薪 304 元,兩性薪資差距為 15.8%。在美國,兩性薪資差距為16.9%,日本 30.6%、南韓 30.4%。在我國,民選首長男性占 88.51%,政務人員男性佔 81.94%,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之男性比率為 70%。

或者讓我們看看最鮮明的性暴力受害紀錄:111 年性侵害被害人記錄在案的共有 7,787 位,女性佔 6,406 位。自 2019 年起,官方記錄中的性別新增「其他」,2019 年其他共計 3 位,2020 年 2 位,2021 年 2 位。難道我們高舉以認同為主的身分政治之後,這些懸殊的數據就會隨著認同改善嗎?女性能夠高喊著「認為自己是男性」並換穿男裝,就減少壓迫嗎?擁有跨性認同的男性會只因為自稱女性並穿上女裝就突然喪失男性的資源,承受同等於女性的性暴力嗎?

在女性仍需面對生存資源上的不等,與時刻防範(並同時圓滑地迴避)男性的侵擾時,跨性別運動在意的卻只是女性不願意和男性共處一室,造成有跨性認同的男性感覺受排斥,是女性邪惡的「特權」。這樣的天秤,已然失衡。

女性保護措施的所謂「順性別特權」

女性不是單純因為「女性」的抽象角色受到壓迫,而是因為女人的身體無論有無生育意願或能力,都被視為存在生育的潛能,女性所承受的社會性別規範(gender)即環繞於此展開。

例如女性的職場玻璃天花板,除了源於資方認定女人需要照顧家庭,無法配合公司工時、加班需求的家務分工不平等,還有女性的生理條件帶來的弱勢,如「生理假」是建立在女性週期性的流血與身體虛弱上導致產能減少,以及不必發生在男性身上的「產假」,這些建立在生理機能上的勞動規範,也是資方對雇用女性較為牴觸的原因之一。

關於女性的刻板印象也有肉體經驗參與其中,例如女性為什麼會被視為照護者、「天生」擁有母性?不就是因為女性可以懷孕嗎?這亦是由生理事實衍生出的刻板印象,進而形成旁人對女性的生育期待與壓力。

若說到性暴力,我們都知道,性侵並不單只是慾望,其中還包含展現權力、欺侮弱小的成分,從兒童遭受到性暴力的比例之高可以證實,但隨著年紀越大,男女受害性別比就相差愈大,因為女性平均而言體格比男性脆弱,更容易被挑選為可欺壓的對象。

當我們談論性少數因為對抗主流文化而受到壓迫的時候,是不是也可以問問:允許「想成為女人的男性」嫉妒女性、侵奪女性所需的保護空間與獎項的文化,真的公平嗎?

女性與跨運結盟,是壯大還是遭到蠶食?

對於今日的自由女性主義、後現代女性主義者而言,與跨性別者結盟似乎是再正確不過的事,可是看看歐美實施跨性意識形態多年後的現況,結盟之後真的能夠幫助女性對抗壓迫嗎?或者,所謂結盟者有在乎過女性嗎?

在 2021-2022 年,Lia Thomas 是所有關心運動,尤其是游泳的人耳熟能詳的名字,這位年輕的跨性認同生理男性符合當時所有規範,從男子組轉到女子組比賽,更從男子 462 名躍升到女子第 1 名,不只擊敗東京奧運的女子銀牌選手,更連連打破女子游泳記錄。

美國北卡羅來納州一位跨性認同的生理男性排球員以 112 公里時速在女排比賽中暴力扣球,使對方女選手腦震盪2週,這項嚴重的事故使當地的教育委員會決定取消其他學校與該校的女排賽事。

在東京奧運女子舉重賽中,紐西蘭的代表男跨女選手 Laurel Hubbard 以 43 歲的年紀擊敗其他大洋洲女選手取得紐西蘭代表權,得以與 20 幾歲的其他女性選手共同在奧運賽場競技,這樣的年齡差距,我們能說男跨女選手沒有任何生理優勢嗎?雖然最終 Hubbard 因抓舉姿勢不當落敗,但破壞了地區女選手的參賽機會仍是不爭的事實。

當筆者看著有跨性認同的男選手在一項項運動賽事嶄露頭角,具跨性認同的生理女性選手仍舊沉寂,不禁想問:女性與跨運結盟,對女性公平嗎?

就在最近(11/10),台灣北投皇池溫泉會館中,一位帶著鬍渣的生理男性堅持自己是「心理女性」,帶著不屬於自己的他人證件進入女湯,女性泡湯客只能慌張報警。而這當然不是孤例,2018 年新北市金山「南屏公共浴室」女湯也同樣有裸男闖入,那位男性同樣聲稱自己是女性。2021 年,美國洛杉磯也同樣有生理男性堅持以跨性別身分進入女性 SPA,引發巨大恐慌。若是女性同意了「男性自認女性便是女性」,那女性還能在需要裸露的空間對上述這些男人說「不」嗎?

性少數的困境雖然存在,但如不經深思便對「弱勢」的訴求照單全收,便是給予男性肆意侵擾、排擠女性的機會。女性所爭取的性別空間、運動賽事,乃至於保障參政權的保障名額,還會「保障女性」嗎?女性主義若是無條件支持「藉由侵害女性來對抗父權」的性少數,仍能自稱為女性主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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