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白宮聲明:誓言捍衛婦女不受性別認同意識形態極端主義侵擾

美國白宮聲明:誓言捍衛婦女不受性別認同意識形態極端主義侵擾
圖片來源: 美國白宮 Youtube

翻譯來源

Defending Women From Gender Ideology Extremism And Restoring Biological Truth To The Federal GovernmentThe White House

日期 / 2025 年 1 月 21 日

作者 / 美國白宮

譯者 / 推特迷因

原標題:白宮聲明:誓言捍衛婦女不受性別認同意識形態極端主義侵擾,下令聯邦政府重新以性別的生物事實為基準

根據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 (包括《美國法典》第 5 編第 7301 節) 賦予我唐納·約翰·川普總統 (President Donald John Trump) 作為總統的權力,特頒以下行政命令 1:

第 1 節、目的。

在全國範圍內,否認生理性別這一生物現實的意識形態倡導者,日漸採取法律和其他社會性的強制手段,以允許男性自我認同為女性,並且進入為女性設計的、私密的單一生理性別空間以及活動,從純女家暴庇護所到純女工作場所的淋浴間。前述皆為錯誤的。這些意圖根除生理性別這一生物現實的行為,在女性的根基上攻擊她們,剝奪了她們的尊嚴、安全和福祉。在語言和政策中抹殺生理性別不僅對女性本身帶來腐蝕性的影響,也蠶食了整個美國體制的公信力。將聯邦政策建立在事實之上是相當重要的,在科學探究、公共安全、士氣以及人民對政府本身的信任特為尤甚。

這種持續的、蓄意的攻擊,是針對生物和科學術語而來,亦即人們平常與長期以來如何使用以及理解這些詞語,並且就此鋪成這條不健康的道路,以一種脫離生物事實的內在的、流動的主觀自我意識,取代了不可改變的生理性別的生物現實。這種攻擊意圖否定「女人」這個真實的、生物性的類別,並且將旨在保護基於生理性別的機會的法律與政策,不當地轉變為破壞其宗旨的措施,以基於身份認同的、草創的社會性概念,取代了長期以來皆受到珍視的法律權利以及價值觀。

因此,本屆政府將捍衛婦女權利、保護思想自由 (freedom of conscience) 2,從今開始使用清晰準確的語言與政策,承認女人是生理女性 (biologically female),而男人是生理男性 (biologically male)。

第 2 節、政策及定義。

美國的政策是承認男 (male) 與女 (female) 兩種生理性別。這些性別是不可改變的,並且以根本的、無可辯駁的現實為基礎。在我的指導下,行政分支 (Executive Branch) 3 將執行所有保護生理性別的法律以促進此一現實,以下定義應主導一切聯邦法律與行政政策的應用以及行政解釋:

(a)「生理性別」(sex) 應指個人不可改變的男性或女性的生物學分類。「生理性別」不是「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 4 的同義詞,也不包括「性別認同」的概念。

(b)「女人們」(women) 或「女人」(woman) 和「女孩們」(girls) 或「女孩」(girl) 應分別指成年以及未成年的女性人類。

(c)「男人們」(men) 或「男人」(man) 和「男孩們」(boys) 或「男孩」(boy) 應分別指成年以及未成年的男性人類。

(d)「(生理) 女性」(Female) 5 是指在受孕時屬於產生大生殖細胞的性別的人。

(e)「(生理) 男性」(Male) 是指在受孕時屬於產生小生殖細胞的性別的人。

(f)「性別認同意識形態」(gender ideology) 以一種自我評估性別認同的、不斷變化的概念,取代了生理性別這個生物學上的分類,並允許男性可以因認同而成為女性,反之亦然,又要求社會上的所有機構皆將這種虛假的陳述視為真實的。性別認同意識形態包括這樣的一種觀點,即世界上存在著與個人生理性別無關的性別認同 (gender) 光譜。然性別認同意識形態在內部的定義卻是不一致的,因為它貶低了生理性別這個可辯別或有用的分類,卻堅持一個人有可能出生在錯誤的生理性別身體中。6

(g)「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 反映了一種完全是內在的、主觀的自我意識感,其與生物現實和生理性別脫節,存在於一個無限的連續體中。性別認同不能為身分辨別這件事提供一個有意義的基礎,也不能被視為生理性別的替代品。

第 3 節、將女性 (women) 辨別為在生物學上與男性 (men) 不同。

(a) 在本命令發佈日起 30 天內,衛生及公共服務部 7 之秘書長應向美國政府、外部合作夥伴以及公眾,提供一份明確的指引,以擴展本命令中規定之以生理性別為準的多項定義。

(b) 每個機關以及所有聯邦雇員應執行以生理性別為準的相關法律,包括以生理性別為準的權利、保護、機會以及居住,以將男性與女性視為生物學上的不同性別來給予保障。因此,每個機關在解釋或應用成文法、法規或指引,以及所有其他官方機關業務、文件和通訊時,皆應將本命令第 2 節中規定的意義,賦予此處列舉之術語:「生理性別」(sex)、「男性」(male)、「女性」(female)、「男人們」(men)、「女人們」(women)、「男孩們」(boys) 和「女孩們」(girls)。

(c) 凡是以官方身份代表其機關行事、執掌或執行以生理性別為準的區別對待時,每個機關以及所有聯邦雇員,皆應在所有適用的聯邦政策和文件中,使用「生理性別」(sex) 一詞,而非「社會性別/性別認同」(gender)。

(d) 國務卿、國土安全部部長以及人事管理局局長 8 應實施相關變更,要求由政府所核發的身份證件,包括護照、簽證與 Global Entry 卡 9,準確反映持有人依本命令第 2 節所定義的生理性別;人事管理局局長應確保適用此變更的人事紀錄,準確地報告聯邦雇員依本命令第 2 節所定義的生理性別。

(e) 各機關應移除所有宣傳或反覆灌輸性別認同意識形態的聲明、政策、法規、表格、通訊或其他內外部資訊,並應停止發佈此類聲明、政策、法規、表格、通訊或其他訊息。要求填寫個人的生理性別的代理人表格,應列出男 (male) 或女 (female) 的選項,並不得要求填寫個人的性別認同 (gender identity)。各機關應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結束聯邦對性別認同意識形態的資助。

(f) 前任政府辯稱,最高法院在博斯托克訴喬治亞州克萊頓縣案 (Bostock v. Clayton County) 10 (2020 年) 中,援引了 1964 年《民權法案》第七章 (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並以《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al Amendments Act) 等規定為例,要求允許被告基於性別認同進入單一生理性別空間。11 這種立場在法律上是無法成立的,也已經傷害了女性。因此,總檢察長應立即向各機關發佈一份指導原則,以糾正最高法院在博斯托克訴喬治亞州克萊頓縣案 (2020 年) 中,對機關活動中以生理性別為準的法律誤用。此外,總檢察長應發佈一份指導原則,並協助各機關保護以生理性別為準的區別待遇,其為憲法與成文法的先例所明確允許。

(g) 聯邦資金不得用於宣傳性別認同意識形態。每個機關都應評估贈款條件以及受贈人偏好,並確保贈款資金不會用於宣傳性別認同意識形態。12

第 4 節、私密空間的隱私。

(a) 總檢察長和國土安全部秘書長應確保男性不被關押在女子監獄或女子拘留中心,包括在必要時進行修法,如《聯邦法規》(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簡稱 CFR) 第 28 章第 115.41 編 13、《美國殘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簡稱 ADA) 的法律解釋指南。14

(b) 住宅和城市發展部 15 部長應籌備且提交一項政策,使其經過政令的聽證程序 16,以撤銷 於 2016 年 9 月 21 日發布、名為「個人之性別認同在社區規劃與發展計畫獲得承認以及平等機會」(Equal Access in Accordance with an Individual’s Gender Identity in Community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Programs)、編號為 81 FR 64763 的最終行政命令 17,並應提交一項徵詢公眾意見的政策,以保障女性尋找單一生理性別的強暴受害者庇護所 18

(c) 總檢察長應確保聯邦監獄局修改其有關醫療照護的政策,使其與本命令維持一致,並應確保聯邦資金不用於任何使囚犯的外表近似於異性的醫療程序、治療或藥物。

(d) 各機關應通過採取適當行動使本政策生效,以確保為女性、女孩或生理女性 (或男性、男孩或生理男性) 的私密空間,是依生理性別而非身分認同而設置。

第 5 節、保護權利。

總檢察長應發佈一份指導原則,以確保 1964 年《民權法案》所涵蓋的權利:在工作場所與接受聯邦資助的實體中,表達生理性別的二元性的自由,以及享有單一生理性別空間的權利。根據該份指導原則,總檢察長、勞工部長、美國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簡稱 EEOC) 主席與法律總顧問,以及根據《民權法案》負有執法責任的任一機關負責人,應優先考量採取司法調查與法律訴訟的方式,以強制執行此命令所明定之權利和自由。

第 6 節、法案本文。

在本命令發布日起 30 日內,白宮立法事務辦公室 (Office of Legislative Affairs) 主任之助理應向總統呈交擬議的法案本文,以編纂本命令中的多項定義。

第 7 節、機關實施與報告。

(a) 在本命令發布日起 120 日內,每一名機關負責人應透過行政管理預算局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簡稱 OMB) 的主任,向總統呈交一份執行本命令的更新報告。該更新報告應提及:

 (i) 為遵守本命令而對機關文件包括法規、指南、表格和通訊所進行的多項變更;和

 (ii) 機關對接受聯邦資助的實體包括簽約承包商所施加的為達成本命令之政策的多項要求。

(b) 本命令的多項要求會取代先前發布的任何行政命令或總統備忘錄中與之衝突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 2021 年 1 月 20 日的第 13988 號行政命令、2021 年 1 月 25 日的第 14004 號行政命令、2021 年 3 月 8 日的第 14020 號以及第 14021 號行政命令、2022 年 6 月 15 日的第 14075 號行政命令。19 特此廢止這些行政命令,並解散根據第 14020 號行政命令所設立的白宮性別政策委員會 (White House Gender Policy Council)。

(c) 每一名機關負責人應立即廢止所有與本命令之要求或總檢察長依據本命令所發佈的指導原則不一致的指南文件,或廢止此類文件中以各種形式與其不一致的部分。此類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i)「白宮跨性別平等工具包」(“The White House Toolkit on Transgender Equality”) 20

(ii) 教育部的指南文件,包括:

(A)「2024 年《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細則:實施指南」(“2024 Title IX Regulations:Pointers for Implementation”)(2024 年 7 月) 21

(B)「美國教育部工具包:為 LGBTQI+ 學生創造包容以及非歧視的學校環境」(“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Toolkit:Creating Inclusive and Nondiscriminatory School Environments for LGBTQI+ Students”) 22

(C)「美國教育部支持 LGBTQI+ 青年學生及其家庭 (英文版)」(“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Supporting LGBTQI+ Youth and Families in School”)(2023 年 6 月 21 日) 23

(D)「美國教育部支持 LGBTQI+ 青年學生及其家庭 (西文版)」(“Departamento de Educación de EE.UU. Apoyar a los jóvenes y familias LGBTQI+ en la escuela”)(2023 年 6 月 21 日) 24

(E)「支持間性人學生:給學生、家庭和教育工作者的資源」(“Supporting Intersex Students:A Resource for Students, Families, and Educators”)(2021 年 10 月) 25

(F)「支持跨性別青年學生」(“Supporting Transgender Youth in School”)(2021 年 6 月) 26

(G)「致教育工作者的信:關於《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立法四十九週年」(“Letter to Educators on Title IX’s 49th Anniversary”)(2021 年 6 月 23 日) 27

(H)「應對校園中的反 LGBTQI+ 騷擾:給學生和家庭的資源」(“Confronting Anti-LGBTQI+ Harassment in Schools:A Resource for Students and Families”)(2021 年 6 月) 28

(I)「根據博斯托克訴喬治亞州克萊頓縣案,強制執行 1972 年《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中以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為基礎的歧視之條款」(“Enforcement of 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 Amendments of 1972 With Respect to Discrimination Based on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 in Light of Bostock v. Clayton County”)(2021 年 6 月 22 日) 29

(J)「疫情中的教育:因應 COVID-19 對美國學生的差別影響」(“Education in a Pandemic:The Disparate Impacts of COVID-19 on America’s Students”)(2021 年 6 月 9 日) 30;與

(K)「美國司法部、教育部、衛生及公共服務部給跨性別學生的返校資訊」(“Back-to-School Message for Transgender Students from the U.S. Depts of Justice, Education, and HHS”)(2021 年 8 月 17 日) 31

(iii) 於 2021 年 3 月 26 日發布、名為「博斯托克訴喬治亞州克萊頓縣案對 1972 年《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的適用規則」(“Application of Bostock v. Clayton County to 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 Amendments of 1972”) 的總檢察長備忘錄 32;與

(iv) 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的「工作場所騷擾行為之執法指南」(“Enforcement Guidance on Harassment in the Workplace”)(2024 年 4 月 29 日)。33

第 8 節、通則。

(a) 本命令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額外解釋以致損害或影響: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門、機關或其負責人的權力;或

 (ii) 授予管理及預算辦公室的主管人在預算、行政或法律提案方面的職能。

(b) 本命令的實施應符合適用的法律,並視撥款的實際情形而定。

(c) 本命令無意也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在實質上或程序上、在所有權利或利益上,因此能依據普通法、衡平法及制定法以反對美國、其部門、機關或實體、其官員、雇員或代理人或任何他人。

(d) 如果本命令的任一通則或依其行使的執法,對任何人或在任何情況下被認定為無效,則本命令的其餘通則以及依其通則行使的執法,對任何人或在任何情況下則不應從而在效力上受到影響。


白宮
2025 年 1 月 20 日


  1. 除本文明定女性為生理女性的行政命令外,時任美國總統川普也發布了保護女子運動的另一行政命令:

     ↩︎

  2. 此處的「思想自由」也可從原文字面譯為「良心自由」,指的是個人依照良心而為道德判斷的自主選擇,應該受到公權力最起碼的平等尊重,否則即無人之所以為人的人性尊嚴之可言。更多介紹請見台北律師公會的文章: 良心自由一解 。 ↩︎

  3. 美國的行政分支指的是聯邦政府的三大分支之一,另外兩大分支為立法分支 (Legislative Branch) 及司法分支 (Judicial Branch)。行政分支的規模遠比另兩個分支大,主掌 15 個部會和多個專門機構。更多介紹請見美國在台協會 (AIT) 的文章: 美國政體的結構與運作 。 ↩︎

  4. 文中的「性別認同」,在英文可對應為 gender 或 gender identity,關於 gender (社會性別) 如何被誤用並且被擴大解釋為 gender identity(性別認同),請見本站讀者投稿:

     ↩︎

  5. 英文的 female 和 male 可指女/雌/母和男/雄/公,並未如中文特別區分人類與其他動物的性別說法。通常情況下,英語系國家填寫表格或證件,上面的個人性別 (不論是生理性別的 sex 或如今被誤用的 gender) 會分為 f/female 和 m/male 以供選填。更多有關生理性別的科普介紹,請見本站的專欄文章:

     ↩︎

  6. 性別認同意識形態的追隨者,或稱跨運人士無法或不願解釋當中的矛盾,轉而以強迫的方式對付反對者包含言語審查、暴力對待等,許多女性指出積極支持此一主義的人士,其言行舉止與家暴加害人無異。更多案例請見本站專欄文章:

     ↩︎

  7. 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的原文為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簡稱 HHS。其負責的業務包含主導和規劃全國公衛方向,與其他立法部門一同修訂公衛法案、編制年度公衛預算等。拜登政府時期的助理衛生部長為男跨女的雷切爾·萊文 (Rachel Levine),曾被控向世界跨性別健康協會 (WPATH) 施壓,要求其在最新版照護準則 (SOC-8) 中,刪除對未成年人進行變性手術的最低年齡限制,更多細節請見本站外電摘要:

     ↩︎

  8. 此處原文為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簡稱 OPM。美國聯邦人事管理局,或譯人事管理辦公室,是負責管理公務員的獨立機關,職責為擬定聯邦人力資源政策,監督、支持聯邦政府雇員、退休人員及其家屬的醫療保健、人壽保險以及退休福利。 ↩︎

  9. Global Entry 卡指的是美國的「全球入境」計畫,美國或加入此計畫的國家的人民,只要符合雙方申請條件並通過審核,即可於抵達指定之美國主要機場時,使用該計畫之自動查驗機得到快速通關等便捷待遇。 ↩︎

  10. 有關此案的細節以及被過度擴張解釋的經過,請見本站外電摘要:

     ↩︎

  11. 博斯托克訴喬治亞州克萊頓縣案 (Bostock v. Clayton County) 共有 3 名原告,全案判決書請見 此處 ,當中最為人知的是男同性戀公務員博斯托克 (Gerald Lynn Bostock) 受到「性傾向歧視」而遭克萊頓縣府解雇,但法院判決實則是將「生理性別 (sex) 歧視」延伸解釋,意即「假如博斯托克是喜愛男性的『女性』則不會因歧視而遭解雇」。而此處指的「性別認同歧視」是另一名男跨女原告,即禮儀師史蒂芬斯 (Aimee Stephens) 向資方表達變性意願後、被拒絕穿著女性制服進而解雇,其原文案名為 R.G. & G.R. Harris Funeral Homes Inc. v.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性別批判人士對此多有批評,因他們認為史帝芬斯的判決部分顯示保守派法官的僵化思想,將「穿裙裝留長髮等行為」等同於「作為女性生活」,事實上不僅沒有消除性別歧視,反而強化了性別刻板印象。 ↩︎

  12. 有關跨運人士如何遊說公私單位以宣傳性別認同意識形態,請見本站專欄文章:

     ↩︎

  13. 美國《聯邦法規》第 28 章第 115.41 編的原文請見 此處 ,此章節 (Screening for risk of victimization and abusiveness) 涉及受刑人身心狀態以及前科等多項收監的判斷標準。 ↩︎

  14. 有關男跨女如何入侵美國女子監獄,請見本站專欄文章:

    。有關美國女受刑人自述在女監的情況,請見本站專欄文章:
     ↩︎

  15. 美國住宅和城市發展部原文為 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簡稱 HUD,主要負責制定與執行住宅以及都市規劃的政策。 ↩︎

  16. 此處聽證程序的原文為 notice and comment rulemaking,notice 指通知或預告,comment 指評論,rulemaking 指法規命令。簡言之美國公家機關依行政程序法,在發布新政令需先「通知」受影響人、召開聽證會、取得受影響人的「評論」、對原文進行修正等,方完成政令對外公告與生效前的整套聽證程序。更詳細的說明,請見 台灣中研院法律學文章 。 ↩︎

  17. 此處提到的政令原文請見 這裡 ,條文的內容涉及社會住宅、避難所等皆須使跨性別者依性別認同使用共用睡眠與洗漱區域。此處編號的 FR 為美國《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 之縮寫,《聯邦公報》公開刊載聯邦行政機關的法規和其他法律文件,其重要功能之一為公開行政機關擬議的變革 (規章、法規、標準等),以便公民、團體參加討論,提出書面意見、數據,有時也可進行口頭辯論。 ↩︎

  18. 有關女性強暴受害者對純女庇護所的需求以及性別認同政策在全球造成的相關傷害,請見本站專欄文章:

     ↩︎

  19. 有關此處多道行政命令的原文請見: 2021 年 1 月 20 日的第 13988 號行政命令 (防止與對抗以性別認同或性傾向為基礎的歧視/Preventing and Combating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Gender Identity or Sexual Orientation)、 2021 年 1 月 25 日的第 14004 號行政命令 (允許所有合格的美國人民志願服役/Enabling All Qualified Americans To Serve Their Country in Uniform)、 2021 年 3 月 8 日的第 14020 號 (設立白宮性別政策委員會/Establishment of the White House Gender Policy Council) 以及 第 14021 號行政命令 (保障教育環境中無以生理性別包括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為基礎的歧視/Guaranteeing an Educational Environment Free From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Sex, Including Sexual Orientation or Gender Identity)、 2022 年 6 月 15 日的第 14075 號行政命令 (促進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酷兒以及間性 (LGBTQI) 個人的平等/Advancing Equality for Lesbian, Gay, Bisexual, Transgender, Queer, and Intersex Individuals)。 ↩︎

  20. 「白宮跨性別平等工具包」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21. 「2024 年《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細則:實施指南」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22. 「美國教育部工具包:為 LGBTQI+ 學生創造包容以及非歧視的學校環境」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23. 「美國教育部支持 LGBTQI+ 青年學生及其家庭 (英文版)」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24. 「美國教育部支持 LGBTQI+ 青年學生及其家庭 (西文版)」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25. 「支持間性人學生:給學生、家庭和教育工作者的資源」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26. 「支持跨性別青年學生」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27. 「致教育工作者的信:關於《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立法四十九週年」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28. 「應對校園中的反 LGBTQI+ 騷擾:給學生和家庭的資源」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29. 「根據博斯托克訴喬治亞州克萊頓縣案,強制執行 1972 年《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中以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為基礎的歧視之條款」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30. 「疫情中的教育:因應 COVID-19 對美國學生的差別影響」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31. 「美國司法部、教育部、衛生及公共服務部給跨性別學生的返校資訊」的影片請見 這裡 。 ↩︎

  32. 「博斯托克訴喬治亞州克萊頓縣案對 1972 年《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的適用規則」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33. 「工作場所騷擾行為之執法指南」的全文請見 這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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