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開放」組別使跨性別運動員參賽

設立「開放」組別使跨性別運動員參賽
圖片來源: kisscc0免費素材網

翻譯來源

Barbara Kay: The case for an 'open' category to welcome trans athletes in sports

日期 / 2021 年 12 月 20 日

作者 / Barbara Kay

譯者 / 柚子旅人

本文原始刊載於 倉庫

校對 / 丁

譯者前言:

台灣即將開放跨性別者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中運作為全國性比賽,以現行制度來看,依照 110 年國民中學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簡章,全中運前幾名可享有 5% 至 40% 不等的加分。只有極少數案例才能在未成年時進行 SRS 性別重置手術或 HRT 荷爾蒙替代療法,因此可預見開放跨性別者「跨組別」參加全中運,極可能會造成未使用荷爾蒙的生理男性進入女子組徑賽。該如何保障女子運動在升學與獎金上的公平性?需要好好斟酌。


2006 年,加拿大下坡登山自行車錦標賽選手 Danika Schroeter 吃足了苦頭,了解當女性運動選手對不公平的賽事政策提出抗議時,會發生什麼事。

當 Schroeter 和贏得比賽的跨性別自行車手 Michelle Dumaresq ── 他拿下了許多賽事,包含加拿大女子組的 2003、2004 和 2006 年冠軍── 一起站在頒獎台上時,Schroeter 默默地收下了她的銀牌,但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到她 T-shirt 上的麥克筆訊息:2006 年 100% 純女子冠軍。

Schroeter 因為她的大膽之舉被罰三個月的禁賽。她對此作出個人道歉,但這件事摧毀了她的運動員生涯,從此之後體壇再也沒有她的消息。在這件事之後,沒有任何女性運動員敢公開說出半個字,對自我認同為跨性別的男性逐漸主宰女子比賽一事表達抗議。

運動員不該在運動場上的戰爭殉道。僅管她們是粗糙跨性別政策下的主要犧牲者,女性運動員並沒有自願成為政治運動家,我們也沒有權利要求她們為了改變這些政策而犧牲自己的獎學金跟抱負。

保護運動員的權利是那些利害關係人的責任。教練、退休運動員和賽事評論員看起來應該要是理所當然的異議者。但目前為止,除了少數幾個敢於發聲者外,令人沮喪的緘默法則統治了整個賽場。然而過去幾週的發生的事件,提供了令人興奮的訊號,現行政策僵局造成女子賽事被緩慢但確實逐漸被摧毀的狀況,即將被打破。

首先,我們看到了賓州大學跨性別自我認同泳者 Lia Thomas 引人入勝的故事。在 2016 到 2019 年,高挑魁偉的 Will Thomas,也就是過去的 Lia,作為常春藤聯盟的二軍出賽。

當成為 Lia 之後,Thomas 變成了泳界的超級新星,四處刷新紀錄。在最近於俄亥俄州 Akron 舉行的 Zippy International 比賽,在一項以選手間秒數差異極小著稱的賽事中,Thomas 以 7 秒之差超越了去年的 NCAA 決賽 200 碼自由式金牌紀錄;在 500 碼賽事中領先第二名 14 秒;並在 1,650 碼賽事中以令人目瞪口呆的 38 秒之差勝出。

譯註:

  1. 1 碼約等於 0.91 公尺。
  2. 游泳賽事差距,以台灣 108 年度大專院校運動會 200 公尺自由式舉例:
    200 公尺公開男子組冠軍時間 01:51.21,亞軍 01:51.28,差距不到 1 秒
    400 公尺公開男子組冠軍時間 03:55.13,亞軍 03:56.65,差距不到 1 秒
    200 公尺公開女子組冠軍時間 02:03.88,亞軍 02:06.91,差距不到 3 秒
    400 公尺公開女子組冠軍時間 04:26.69,亞軍 04:33.02,差距不到 7 秒
    200 公尺男子冠軍贏女子冠軍約 9 秒,400 公尺男子冠軍贏女子冠軍約 31 秒

依據報導,Thomas 在 200 碼比賽結束後吹噓道「這太簡單了,我只是隨便划划。」一個女性隊員得到匿名性保證之後,告訴體育新聞網 Outkick 說她的同伴們在泳池邊哭了出來,因為她們知道對上 Thomas 她們一點希望都沒有。這本身就是一個訊號,因為運動員通常會被警告,不要對媒體訴說性別相關 (gender-related) 的委屈。

更令人振奮的仍然是觀眾在 1,650 碼自由式比賽後的行動。「通常大家都會拍手,大家會大喊大叫並為贏得比賽的某人喝采。Lia 觸牆時大家一片沉默,」OutKick 的消息來源說。「當 Anna (Kalandadze)(賓大泳者)以第二名完賽時,觀眾爆出掌聲。」

Lia Thomas 與 Anna Kalandadze 完賽時的現場影片,可以聽出觀眾反應差別

在我看來,那陣沉默就是這場激烈論爭的轉捩點。沒有任何人組織行動。沒有任何人要求這麼做。這是「群眾智慧」運作的結果。這個社會說:夠了;稱呼我們恐跨不會阻止我們發聲;這對女人不公平;我們不會加入。這就新鮮空氣的來源。

與此同時一個令人開心的巧合,一份基於證據的推論──呼應群眾情緒性的否認與不支持行為──近期發表了:位於渥太華的 Macdonald-Laurier Institute (MLI) 對這個棘手的議題發表了一個決定性的大膽報告,標題為《公平競賽:生物學、公平性與女子運動中的跨性別運動員》

這篇報告的作者是以下三人:Jon Pike,一個在英國 Open University 專門研究體育哲學的政治哲學家;Emma Hilton,一個在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研究女子運動公平性的發育生物學家;和 University of Saskatchewan 的 Leslie Howe,他在體育的包容性與倫理方面發表了大量的文章。

這篇報告並未質疑跨性別運動員參與體育運動的權利:「問題在於是否有正當理由將男跨女排除在受保護的女子運動項目之外。這是關於運動之中的權利,不是參與運動的權利。」

該報告檢查了「公平、安全和包容」的原則,發現沒有任何一種情境可以在自我認同為跨性別的男性參賽下,能保障女性的公平和安全。

就算是那些最熱切主張跨女可以參與女子賽事的人,也沒有否認原生男性──儘管在減少了睪固酮之後(一個 Lia 通過的限制)──較女性享有後青春期的身體優勢。但是,他們堅持沒有辦法證明那些優勢是重大的,並且「包容原則」遠比這些優勢更為重要。

MLI 報告用大量的客觀證據,輕易地反駁了「生理男性優勢尚未被證明」的任何概念,貼心地加上了讀者友善的圖表,說明男性的肌肉骨骼優勢並不只是被證實了,並且在特定領域,出現令人震驚的差別:舉例而言,女性與原生男性的表現差異,範圍從游泳的 11% 到橄欖球的 120%。(相較之下,使用禁藥則優勢少於 10%)

這份報告將它最嚴肅的批評留給了加拿大體育倫理中心(CCES),其極端放任的 2016 年跨性別體育包容指南幾乎被所有加拿大運動組織採納。

MLI 報告發現 CCES 的起草這份指南的專家組成成員「沒有任何一位生物學或專業倫理學家或哲學家」,取而代之的是嚴重依賴體育官員。MLI 作者們,相較之下,是客觀的學術專家,「沒有衝突或利益」。

作者們建議,一個包容跨性別的、最具公平性與安全性的賽事模式,是保護生物女性的組別,開放自我認同為跨性別但尚未使用睪固酮的女性參與女子賽事,並設立「開放」組別給任何人參賽。

跨權運動者想當然耳地認為這項建議不能接受。在一個完美理想世界,或許會有一個人人滿意的解決方式。但在真實世界,完美跟良好不應該是對立的。這是一個良好的解決之道。根據體育政策的行話,這「符合目的」。


台灣相關案例中,台灣史上第一個參加女子競賽的已術跨女小欣,變性後在一般女子組(非體育生)得到破紀錄的成績,對應到公開女子組(體育生)大約在 4 至 5 名間。值得注意的是,小欣接受田徑訓練約兩年的時間,體育生則是從小到大都接受田徑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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