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新版《平等法律待遇之法官參考手冊》不再強迫暴力受害者使用加害者偏好稱謂

英國新版《平等法律待遇之法官參考手冊》不再強迫暴力受害者使用加害者偏好稱謂
圖片來源: 4W

英國的新版《平等法律待遇之法官參考手冊》(ETBB) 於今年七月公布,並在第十二章明確地寫道:為保持證詞與事實的一致性,家暴與性暴力受害人能以出生性別稱呼加害人…在排除各種相關因素後,仍可能出現特殊情況,使法官基於司法利益,得要求證人或當事人,稱呼跨性別者的舊名或舊性別代稱。

儘管如此,該手冊也說,在稱呼被告一事上,須考量當事跨性別是否已經「出櫃」,或是已擁有與性別認同相關的法定證件,甚至是配合被「性別錯稱」的意願等等。

事實上,此次的手冊更新,可能是「女性主義法律人」團體 (Legal Feminist) 向高等法院院長抗議的結果。該次抗議引來政策分析人員的批評,還引發了一波網路輿論。然而,英國石牆組織則對新版手冊頗有不滿,並表示跨性別個人需要被正確稱呼,這能讓他們覺得自己被接受與尊重。

「生理性別很重要」(Sex Matters) 創辦人之一的 Rebecca Bull,則在推特上表達失望,因為「順性別」等跨性別意識形態術語仍留在新版手冊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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