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例無手術無醫師鑑定 男換女身分證訴訟開庭

LGBT 團體伴侶盟於 1 月 16 日在臉書宣布,他們已為一名不打算做變性手術、不取得精神科醫生鑑定、保留完整男性生殖器的男跨女提起行政訴訟,打算讓該名男性僅憑個人意願即可將戶籍性別從男性改為女性。

根據訪談資料,該名男跨女 ViVi 自稱小學時曾因氣質陰柔感到迷惘,認為自己可能是男同志,但就讀大學後開始練習自我覺察,「再加上我看了《丹麥女孩》這個電影,然後才,哇,原來我是跨性別者。」他表明自己不打算做變性手術或取得兩張精神科醫師證明,認為兩張證明才能更改戶籍性別的制度並不合理。

然而,2023 年 ViVi 才在 Youtube 頻道上透露自己先前取得過一張「疑似性別不安」的診斷證明。當時他為了申請免除兵役,在複檢前先找了精神科醫師徐志雲開立診斷,後來複檢時僅和精神科醫師聊一小時隨即成功免役。影片中也坦承自己個性陰柔又不想剃光頭,所以不願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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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伴侶盟在 2021 年 10 月即在公開說明會透露,整個組織的最終目標是追求不手術、不吃藥、不鑑定的「自由換證 (Self-ID)」,僅靠口頭宣稱即可更改戶籍性別,然而相關發言經大眾檢視批評後,伴侶盟旋即改口聲稱該場活動為閉門說明會,威脅與會網友刪除分享於網路上之會議內容,否將提告。2024 年初,樂於以法律專業箝制言論自由的伴侶盟不再用免術換證做掩飾,開始出庭為不術不鑑定的男跨女辯護,印證了當時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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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次訴訟案,女權團體臺灣女性協會表示,本案法官可能會循江小 E 案之前例,粗糙地以當事人穿著女裝、使用陰柔名字生活等理由,宣稱此即為「長期以女性身分生活」而准許直接換證。

臺灣女性協會認為,現今性別空間上的使用規畫,對女性隱私保護不僅尚未完備,目前甚至還以擴大性別友善空間的名義持續壓縮女性隱私空間,呼籲法官以及未來的大法官、立法委員在審理案件及制定法律時,勿忘這是影響台灣一半人口的制度,切勿因眼前個案的特殊情形,忽略免術換證將造成的治安風險與對女性的結構性歧視。臺灣女性協會亦表示,開放免術換證、自由換證的國家目前正因其惡果在極力補破網,於此同時台灣是否有必要跟上如此具爭議的制度,值得三思。


後續:據伴侶盟描述,ViVi 在法庭上僅提供日常生活照片,以及母親和友人的書信作為物證。ViVi 表示,自己從未因為性別認同困擾而就醫,也沒有手術和使用荷爾蒙,他對自己目前的狀態非常自在,認為只要更換身份證就可以解除他出示證件時的焦慮和困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將在 2024 年 8 月 15 宣判結果。


截至 2024/8/14 跨性別換證案現況:

  1. 男跨女 江○○ (小E) | 2021/9/23 勝訴,2021/11/19 已換證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275 號判決,法官:許麗華、楊坤樵、梁哲瑋
  2. 男跨女 吳宇萱 (小雯) | 聲請釋憲不受理,訴訟中
  3. 女跨男 盧○○ (尼莫) | 2024/5/30 勝訴,2024/7/19 已換證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 111 年度訴字第 1469 號,法官:鍾啟煌、蔡如惠、吳坤芳
  4. 男跨女 林○○ (L) | 2024/7/11 勝訴 |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1 年度 訴字第 236 號判決,法官:許麗華、郭淑珍、張瑜鳳
  5. 男跨女 蘇晰㻶 (小那) | 2024/7/17 勝訴 | 最高行政法院 110 年度上字第 558 號判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2 年度 訴更一字第 28 號判決,法官:吳東都、許瑞助、王俊雄、侯志融、鍾啟煒、李協明、孫奇芳、邱政強
  6. 男跨女 ViVi | 訴訟中,2024/8/15 判決
  7. 男跨女 ○○○ (新店案) | 訴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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