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罪犯在應徵工作時可利用「程序漏洞」來隱藏前科

《每日電訊報》發現自我宣稱 (self-ID) 男跨女 (或女跨男) 在應徵需要出示良民證的工作如醫院、幼稚園還有學校時,所繳交的證明可能不會列出其舊名和生理性別,雇主也無從得知應徵者先前使用的身分是否留有犯罪紀錄。

倡議團體「維持單一生理性別監獄」(KPSS) 在報告中指出,政府設立的 DBS 系統專為跨性別者設置「特殊申請程序」,並基於《性別承認法》(俗稱免術換證) 對跨性別族群不出櫃權的保障,讓所有宣稱具有新姓名與新性別認同的人,都能使用新的身分文件來申請良民證,且不要求申請人提供舊名和生理性別。只有在申請人主動告知 DBS 後,才會一併對先前的身分進行犯罪紀錄檢查。若該申請人未主動告知,這些資訊便不會顯示,證明上也只會呈現其認同的性別而非生理性別。雇主即便懷疑應徵者變更過性別、過去曾有其他身分,也會因為不出櫃權的限制,而無法調查應徵者過去的犯罪紀錄。

這套程序造成的巨大漏洞可能會遭隱匿過去身分的罪犯利用,從證明上移除生理性別會使婦女與孩童的人身安全蒙受風險,也會使雇主無法提供單一生理性別的照護。「KPSS」在報告中要求 DBS 系統使用不會更動的國民保險號碼,來調查申請人曾擁有的所有身分是否曾經犯罪,並且在每張證明上顯示出舊名和生理性別。但 DBS 系統的發言人表示現行程序會要求所有申請人簽署切結書,宣示已告知完整資訊,若發現有所隱匿便會以詐欺罪起訴,因此程序沒有漏洞也不會造成風險。目前英國內政部尚未對此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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