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盟 x 台北律師公會 性別變更登記制度說明會

伴侶盟 x 台北律師公會 性別變更登記制度說明會

本文原始刊載於 性別不是你說了算 FB

伴侶盟與台北律師公會合作,於 1 月 4 日舉辦了一場主要面向律師的性別變更登記制度說明會。

以下為投書到 FB 粉專「性別不是你說了算」的 Raley Etaroth 對該說明會內容的評論:


支持跨運之法律人的思考盲點

日前伴侶盟與台北律師公會合作,舉辦了一場主要面向律師的性別變更登記制度說明會,以推廣免術換證制度的正當性。我們在座談中卻不意外地發現,作為各領域先進的講者們,就此議題卻經常有過於順隨歐美跨運論述,而輕視免術換證制度可能在現實社會造成的其他基本權利衝突的狀況。

在此也要指出,做為推動一項重大公共政策變革的座談會,主辦單位卻告知參加者不得錄影錄音,不僅顯得心虛,也重現了去年 10 月 16 日免術換證公開說明會後,有網友貼出說明會逐字稿,卻遭主辦單位恫嚇要以著作權法提告之事,都在在體現了當今跨運只想在不被更多大眾注意到的狀況下偷渡政策變革的意圖。

以下收集座談會中各講者的相關言論,提供大眾公評,圖文僅為部分本文作者主觀挑選,詳細內容可看網友提供之座談內容。

張文貞 (台大法律學系憲法、國際人權法教授)

「公政公約第 17 條所保障的私生活或隱私,包含個人可以自由決定且自由表達他的性別認同。之所以我們有一個字表達性別認同的重要權源,來自我的表意自由,今天許多表格只有男、女的選項可以選,沒有符合我的格子可以讓我選的時候,你不可強迫我表意。」

評語:
這段話完全沒有觸及免術換證的關鍵議題,拒術跨性別者的訴求正是要顯露其認同的證件欄位內容,並無保護隱私作用。
而且,如果性別認同本質為一種意見,顯然他人也應該同樣擁有對這種意見保持否定看法的表意自由。而這是跨運所否定的。

陳宜倩 (世新性別所教授、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

「基本上大家關心的就是廁所和宿舍,連我要上傳結標計畫的時候要審查,性別平等處官員也要問我『那你要寫出來啊,溫泉怎麼辦?』我就想說『溫泉?真的很重要嗎?』

我覺得一個非常易犯的共同錯誤就是把男生跟女生放在一起上廁所,那就是性別多元友善廁所,這是相當恐怖的一個經驗,我其實還滿為我們的男性學生感到憂慮。」

評語:
陳教授所言將男性與女性放置同一空間的「性別友善」災難正是目前跨運訴求實質上會造成的結果:「將跨女使用女性空間合理化」。
先前台大、長庚與近期成大女宿事件皆可看出這是跨運的主要方向。

林志潔 (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

「我覺得最好的公共洗手間應該是所有的空間都有一個門,每個獨立的小間上都有你自己認同的性別可以使用,不管任何人都能有個非常私密、舒適的空間。」

評語:
林教授去性別空間的理想固然好,姑且不論各地去建置資源是否充分,但這已與主流跨運訴求衝突。

楊雅雯 (中研院法律所助理研究員)

「今天跨性別要爭取一個如廁的自由與平等,當然也不是表面的生理有什麼需求,他是要社會認知到有許多人的性別經驗跟他的性別認同無法跟他生來外顯的器官一致……所以順性別可以上跟他性別認同相符的廁所,當然跨性別也可以。」

評語:
正如楊研究員所說,跨運的訴求是要使用符合自身認同的性別空間,然而就缺乏「女性專屬」之名的友善空間,拒術跨女樣來斥之為區隔性的歧視,認為自己就該使用專以女性為名的空間。

想要收到網站的最新消息嗎?

訂閱最新消息

贊助網站

支撐網站的基本營運開銷,讓網站走得更長久。

贊助網站

贊助網站

支撐網站的基本營運開銷,讓網站走得更長久。

贊助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