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失速列車:免變性手術男變女,LGBTQ 族群也出聲反對

1/免變性手術男變女 LGBTQ 族群也出聲反對

根據台灣內政部行政命令規定,申請性別變更須附上兩張精神科醫師證明「性別不安」及進行手術摘除性器官,然 2021 年 9 月 23 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該行政命令違憲,已婚的生理男小 E (別名),在未進行變性手術的情況下可變更戶籍的性別登記。此消息一出,令台灣 LGBTQ 社群陷入莫大震盪中,質疑聲浪不斷。

經調查,協助小 E 打官司的伴侶盟倡議的免術換證所適用的「跨性別者」,不僅是有性別認同障礙、尋求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還包括自認是異性但不排斥原生性器官的「跨社會性別」(TG, transgender)、喜歡做異性裝扮的「異裝癖」(CD)、因性欲而將自己幻想成異性的「幻想變性性興奮」(AG) 等。

而進行無配套措施的免術換證 (自由換證) 的歐美等國,已有數宗利用跨性別身分犯罪 (特別是性犯罪) 的案例,例如在女監裡性侵女囚室友、進入女子 SPA 暴露下體與要求僅服務女性的除毛工作室為其「女屌」除毛等。

此外,行政院性平處 2020 年 9 月就「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招標,由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承接,決標金額 130 萬元,此標案於 2022 年 1 月 15 日結案,將作為行政院草擬性別變更法案的依據。然該問卷設計偏頗,有引導免術換證為國際趨勢的意圖,又問卷旨在調查「大眾意見」,但僅張貼於特定 LGBTQ 社群,一般民眾難以搜尋。且該問卷標案的 7 名評審委員僅 2 名民團代表,分別是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蔡瑩芝以及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執行長呂欣潔,並未將兒福、婦女等相關民團代表列為招標委員。

在歐美社會已衝擊女性安危及權益的「免術換證」,正「無配套」地被推入台灣,為此 LGBTQ 的成員們在 Facebook 向「伴侶盟」提出「未術生理男進入女性空間,如何保障女性安危?」等質疑,卻遭其刪文及禁止留言,此事激怒了 LGBTQ 成員們,因而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分別提出《合理性別區隔以保護婦女、孩童安全及建議部分措施減輕跨性別無手術換證後所產生問題》及《暫緩實施「不需摘除生殖器官即可變更法定性別」之所有措施及政策方向》兩個連署案,並於噗浪等社群發文號召,欲攔阻這班失控的列車。兩連署案最後皆附議通過。

2/發聲連署阻免術換證 噗浪網友:女性空間不再安全

由於社群平台噗浪有許多女性使用者,一開始免術換證的問題很快便受到不少女性使用者關注,在噗浪上引起熱烈討論。

有噗浪網友指出,「台灣目前的換證機制本來是為了變性人設計的,但廣義的跨性別者卻反過來指控國家在強迫他們手術。老是拿這類故事歪曲事實,如何取得大眾信任呢?且僅憑精神鑑定都無法有效阻擋有心人士利用了,那不需精神鑑定的無條件換證更是讓犯罪成本降到不能再低了。」
此外,「以男性身軀進入女性空間是目前女性辨別來者是否有惡意的明確資訊,但在免術換證的情況下,這個辨別方式就會喪失。」
「寬鬆的跨性別政策,要如何區分哪些是真正的跨性別者,抑或是冒牌的不法之徒?最終損害的是跨性別者整體的名譽。」

女性空間不再安全?!說明圖

亦有網友提及,多元文化本就不該擠壓任一群體來成就多元,只要有某一群體感到害怕,就是必須注重的議題,女性群體的害怕和不安,不應被污名化成「恐跨 (恐懼跨性別者)。」且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6 項規定「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應該讓婦女在單一性別空間時免於恐懼。

CTWANT 採訪了幾個支持無條件換證的團體。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回覆,對女性空間安全的問題「似乎是預設:『只要能夠分辨在女性空間中是否有陰莖存在,就能夠有絕對安全的空間』。」
「我們認為若擔心安全,就要回到該如何維護空間安全本身來討論,例如增加照明、警鈴、廁所門設計不預留過大縫隙(只需要通風即可)、增加人員巡邏等。」

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則回應,由於免術換證議題牽涉較廣泛,因此內部仍在討論、凝聚共識,尚無法針對議題回應。

3/日惹原則被挑戰?人權學者承認:當時沒人考慮婦女權益

當歐美社會忙著修補「免術換證」或「性別 (自行) 認定」實施後出現的社會漏洞之際,提倡 LGBT 人權的《日惹原則 (Yogyakarta Principles)》2006 年連署人之一,英國人權專家羅伯特.溫特穆特 (Robert Wintemute) ,於 2021 年上旬坦承:「當時沒人考慮到婦女權益」。

《日惹原則》源起就是英國 2004 年實施的《性別認同法》(Gender Recognition Act;GRA),這是全球首個國家,容許跨性別者不需進行性別重置手術,即可變更法定性別的規定;2011 年,英國更制定「跨性別囚犯照顧和管理政策」,受刑人取得「性別認可證明」、「性別不安診斷書」,即可主張到「自我認同性別」的監獄服刑,2017 年再度修法放寬,囚犯不用提供證明即可依照自我認同的性別收監。

這使得女性受刑人的安危成了問題。2016 年,有性侵、戀童、暴力等前科的英國跨性別者 KarenWhite,未取得法定女性身分仍入女監服刑,沒幾天就性侵 2 名女獄友,最後被移往男監。2018 年,英國殺人犯葛林也以跨性別者為由入女監服刑,結果爆出性侵 4 名女獄友。隔年,英國成立首座跨性別監獄。

《日惹原則》由十多位律師及人權專家提出,多為男性以及跨性別男性,因考慮到「(跨性別者不再) 被迫接受醫療程序,包括變性、绝育或荷爾蒙治療」,而訂下原則 3「自我定義的性別認同」和「在所有情況下 (被承認) 的身分證件的變化」。

「開會時,沒人提及婦女權利,也沒人聯想到,未進行性別重置手術的男性,可以進入女性專用空間的情況。」
「(原則 3) 並沒有提及是否需要診斷、等待期或任何其他保障措施。」
本身為同性戀者的連署人溫特不得不承認,「犯下這種錯誤,令人非常驚訝!」

4/過度炒作免術換證恐讓跨性別族群被誤解 跨性別者母親:應考慮社會觀感

清華大學諮商中心主任王道維教授表示,「從心理角度來看,這個議題的核心並非在於法律規範,而是跨性別族群的真實需求是否有被理解而非誤導。」

「擔任諮商中心主任五年多來,每年都有跨性別的學生到諮商中心尋求協助。」王道維教授說,「這些學生幾乎都是希望透過藉由手術永久轉變成另一個性別的,只是因為每個人的個人狀況而在不同階段,還沒聽過不想經由變性手術就要換性別的。」

王道維擔心,如果此議題過於炒作,會讓大眾誤以為所有跨性別者都想要免術換證,反而造成對這族群更大的質疑與誤解。
「個人會覺得目前最重要的應該是更多關注這些跨性別者(狹義的)真的需求是什麼,針對個案的需求協助給予更友善的體諒支持心,不該因為其性別展演的方式與社會習慣不同,就用權威式的口吻教訓或指責。」
「畢竟免術換證不像變性手術一樣不可逆,不能保證性別的持久性,會讓社會互動產生不信任感,恐怕難單用人權的角度來看。」
「改變性別的方式如果太寬,無法區分廣義與狹義的跨性別者,難免會讓某些有心鑽漏洞的人利用,一旦造成傷害,大眾很容易又去怪罪所有的跨性別者,就適得其反而加深誤解了。」

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創辦人郭媽媽,同時也是跨性別者的母親,她認為勿操之過急:「『同婚議題」跟『免術換證』完全不同,同婚是兩個人的事,跨性別者的免術換證就沒有這麼簡單,因為有宿舍、泳池、健身房或者三溫暖等地方的問題,要怎麼去跟社會大眾解釋疑問,去保障婦女的安全?」

她舉例,「如果今天是 20 歲女生,要跟一位沒有經過手術的跨性別女性,住同個房間甚至一起洗澡,任何人都會有疑慮,因此在討論免術換證的議題時,應該也要考慮社會觀感。」
「以女跨男為例,為符合國家規定,雖然從外觀上根本看不到子宮,但站在國家立場,轉換性別要有不可逆性(動手術拿掉子宮),不能說今天轉為男性,明天就決定懷孕去生小孩,這會造成觀感上的混亂,讓其他人無所適從,要比較周全的去考慮到各種情況。」

郭媽媽認為,「雖然免術換證的訴求,對想換證的跨性別者來說是最快速、方便的,但同時也是相當跳躍的議題,政府相關單位很難去作兩全其美的配套措施;以我們已經是跨性別者父母的角度來說,會比較希望相關部門對跨性別者有更實際的幫助,像是經濟上補助手術,或者心理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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