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為使免術女跨男適用女性權利 將「女工」一詞替換為「勞工」

近日的立法院會議,竟有立法委員悄悄將免術換證議題偷渡到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中!在 2022 年 5 月 27 日的立法院第 10 屆第 5 會期第 14 次會議,19 名立法委員提出及連署「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著重在「女性勞工」一詞的修改,把對女工的相關規範擴及全體勞工,並將女工一詞去性別化。比如,修正草案認為所有勞工在夜間工作都可能對健康造成危害,因此針對女工的工作時間及安全衛生設施等保障規範應不限女性而是全體勞工。

詭異的是,勞動基準法中關於「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女工分娩前後」、「女工在妊娠期間」、「子女未滿一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等語句,修正草案竟也將「女工」通通改為「勞工」,理由是台灣已出現首例男跨女江小 E 未切除生殖器換得女性身分證,提案立委表示實務上可能存在「變更性別為男性後,仍保留女性性徵,仍有懷孕、妊娠或哺乳之可能與需求之勞工」而有必要修改。

然而,目前在台灣僅有早年保障原發變性欲症患者的行政命令,讓他們在手術移除原生生殖器後得以變更身分證的性別,因此實務上不可能存在保留女性性徵的換證者。儘管 2021 年該行政命令被部分法官認為屬立法上的不作為產生的法律空白,但立法委員不但沒有因此推動手術換證立法來保障變性人權益,反而率先在勞基法條文中更動文字,預設免術換證者存在之可能性,儼然已在為未來的免術換證訴訟及法制化鋪路。

本次修正草案 4 名提案人皆為民進黨立委,包含全國不分區的洪申翰莊瑞雄,以及高雄市的賴瑞隆、台南市的林宜瑾。15 名連署的立委僅有一位台北市林昶佐為無黨籍(為民進黨立委何欣純的表弟),其餘皆為民進黨籍,包括:全國不分區的湯蕙禎,新北市的蘇巧慧賴品妤,台北市的吳思瑤,台中市的張廖萬堅何欣純莊競程黃國書,高雄市的管碧玲 (2023 年改任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南市的賴惠員郭國文,雲林縣的蘇治芬,嘉義市的王美惠,台東縣的劉櫂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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