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終審判「女跨男」謝浩霖、Q可免術更改身分證性別

香港女跨男謝浩霖 (Henry) 與幾名跨性別者曾向香港入境事務處申請更換身分證性別失敗,遂於 2017 年與另兩名原告申請司法覆核,挑戰香港入境事務處要求跨性別人士完成「全套變性手術」才能更改身份證上性別的規定。儘管在初審和二審均敗訴,謝浩霖仍與同為女跨男的 Q 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2023 年 2 月法院裁定謝浩霖勝訴,認為入境處的規定違憲。

香港終審法院認為,身分證上的性別標記只為了核實持有人的身分,並非用作確立或認定持有人在法律上的性別,因此法院不採納香港入境事務處提出的三點意見。首先,法院不認為接受性別重置手術是更改香港身份證性別標記的唯一可行、客觀及可核證的準則,法院認為香港入境事務處可列明何謂可供接納的醫學證明書,以杜絕可疑證明書出現的可能性。再來,法院不接受因跨性別人士的身體外觀與其香港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不一致而產生的行政問題,法院認為導致問題的是性別標記與跨性別外表不一致,而非生殖器官的不一致。最後,法院認為即便女跨男不接受完整性別重置手術,最後仍舊因為原生器官而導致懷孕的風險微乎其微 (註:儘管國外已有多項女跨男懷孕的案例)

延伸閱讀

後續:

  • 2023 年 3 月 11 日:香港入境事務處全面暫停更改性別的申請,待重新審視相關規定並更新政策。
  • 2023 年 4 月 3 日:香港入境事務處更新政策,放寬更改身份證性別的要求。申請者若完成指定的性徵變更手術,且符合各項修訂後的資格準則及要求。女改男不需進行下身手術,只需切除乳房;男改女需切除陰莖和睪丸,但無需重建陰道;若未能符合這些手術要求,則需提交醫療理由證明。
  • 2024 年 4 月 29 日:女跨男謝浩霖取得性別登記為「男 M」的新身份證。
  • 2024 年 4 月 30 日:女跨男謝浩霖於公開場合表示,將繼續追究政府因拖延換證而負的法律責任,並關注現行政策仍有歧視跨性別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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