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貨車司機蔡姓男子從 2022 年起,穿著女裝進入台中市清水服務區和新竹縣關西服務區女廁,在門縫及台階處放置微型攝影機,竊錄多名女子如廁,今 (2024 年 3 月 28 日) 被新竹地院判處 1 年 6 月徒刑。
判決指出,蔡男從 2022 年開始竊錄女廁,直到 2023 年 8 月一名女子發現攝影機報警後,其 2 年來的犯行才被揭發。警方除了在現場扣押的兩台微型攝影機,在蔡男駕駛的車上更發現針孔攝影機,以及豹紋上衣、洋裝、短裙、內搭褲、胸罩等近 20 件女性衣物。
儘管蔡男坦承犯行,但至今未和被害人們達成和解。法官認為,蔡男的計劃縝密,並非一時興起,且犯罪時間長達兩年,受害人數眾多,影響受害女性無法安心如廁,漠視他人隱私權益,危害嚴重,應受到嚴厲譴責。但「考慮到蔡男學歷僅國中畢業、現從事司機工作、家中經濟狀況普通、離婚育有成年子女、目前獨自生活」,最後依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及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 1 年 6 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長期關注偷拍女性犯罪的女網友 Monica 表示,同年 3 月初才剛通過嚴懲權勢性騷的新版性平三法,但 3 月底做出判決的法官們竟然只體諒「加害者」,這不只令時時害怕遭偷拍的廣大女性感到心寒,甚至恐助長鼓舞國內男對女偷拍犯罪。Monica 指出,國內女性空間偷拍犯罪層出不窮,光是她個人搜尋整理的 2021 到 2023 年相關新聞報導,同類型犯罪的發生頻率平均下來幾乎每個月至少一次,這還僅僅只是已遭到曝光究責的罪行。她強調,既然國內公私單位無法透過迅速廣設反偷拍裝置等辦法來改善女性空間安全性,那麼負責最終量刑的法院就應負起維持社會秩序的責任、加重量刑來達到遏止作用,以此案的罪名為例理應可以裁罰蔡男到最高 3 年的刑期,此外立法院應盡速修法嚴懲此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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