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跨女吳宇萱為變性登記興訟,法院裁定停審聲請釋憲

(伴侶盟訴訟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522 號裁定)

吳宇萱 2020 年 11 月 20 日前往台北市中正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性別由男變女,因未持變性手術證明遭拒,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戶籍法有關性別認定的立法不作為,牴觸憲法,於 2021 年 12 月 2 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憲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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