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政策與學術研究失準,更難達成實質性別平等
政策的制定與學術研究仰賴具有公信力的來源。
把「性別認同為女子的男性」列入女性的統計數據,將會造成性別相關統計失真(例如統計數據表面上看起來更加「男女平等」),反而會讓真正弱勢的女性遭到排擠,更難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性別相關統計數據包含:
此外,隱藏性別資訊也會影響學術研究。司法院通過《刑事訴訟法》草案,取消判決書上的當事人性別,以「尊重個人的性別認同」。然而判決書對於做司法研究的人是很重要的參考資料(例如性侵害案件無罪原因分析之研究–以強制性交案件為中心),當判決書上缺乏性別的訊息,那麼在「性別」方面的研究就會缺失。
一旦讓性別的統計數據混淆、缺失,就會違反「性別主流化」 1 的精神,阻礙達成實質性別平等。
2. 市調、數據統計、依生理性別開發之產品
市調、數據統計行業以及依生理性別開發產品的行業 (如保險、洗髮精、沐浴乳、私密處清潔產品等),可能會因為取樣的關係而導致數據或產品研發方向無法更貼近事實。例如:
- 在保險業中,因考慮男女平均身體機能、工作年齡及生理疾病等因素,會依據醫療等統計數據來計算,部分的男女保費各有差異 (如女性壽險較便宜、男性醫療險較便宜等)。若醫療統計失真或是人們可以透過更改法定性別來選擇保險,恐怕將對保險及金融產業影響甚大。又如果可變更不只一次性別,可能也會造成頻繁更改保單之問題。
- 有些洗臉產品為了功效會添加一些物質,皮膚科可能也會根據對象做推薦,但是非原本設計的性別使用後可能會有荷爾蒙問題。
- XY 染色體的髮質跟 XX 染色體的髮質 (出油的模式、粗硬或細軟髮等等) 不同,如果不知道確切生理性別,給錯商品的機率非常高。
「性別主流化」旨在希望所有政府的計畫與法律要具有性別觀點,並在作成決策之前,對男性和女性的可能影響進行分析,以促使政府資源配置確保不同性別平等獲取享有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及資源取得之機會,最終達到實質性別平等。 ↩︎